关于海口同德里商贸有限公司单笔债权处置公告在公司官网发布的请示
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持有的海口同德里商贸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交易所挂牌、公开拍卖等,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债务人为海口同德里商贸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7月31日,该笔债权剩余本金9,987,910.29元,利息、罚息、复利合计2,259,915.33元,债权本息合计12,247,825.62元。
保证人海南挡不住海马贡酒业有限公司、陈明旭,为同德里公司的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抵押物为海南海韵商贸有限公司单独所有的位于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椰风食品工业园土地使用权面积19368.49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及地上总建筑面积9160.43平方米的工业厂房。
质押物为陈德三名下持有的海南海韵商贸有限公司股权数额 1020万元以及王志警名下持有的海南海韵商贸有限公司股权数额 980万元为同德里公司的该笔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备注:上述债权金额可能存在计算误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本金、利息、罚息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等计算为准。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付款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组织。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风险提示
本公告列示的资产按其现状出售,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企业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投资者可登陆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lhzc.com/)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我司在公告期内受理对该资产处置的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98-68521669、0898-68550339。
投诉电话:0898-68593269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债权转让协议、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特此公告。